我们每年06月份提前交采暖费,因为提前交可以减少3%的费用,所以叫提前交了采暖费,当时采暖费并没有涨钱,我们也有正式发票收据等,也建立了正式的合同关系,可后来11月份又涨钱了,他又向我们索要补交的钱200多元,我们就交了,可我们听亲戚和朋友说他们都没有不叫那份钱,也就是说我们老老实实的交了补得钱他不退了,而没有交这份钱的人呢供热的又不要了,我们在河北区还有一处房子,那边的供热费我们索性就没交,现在法院来了传票,让我们交河北区那边房子的供热费,可我们觉得心里不平衡,所以想向您咨询一下我们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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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提前交费了,在涨价之后就可以不补交。但是如果涨价之后,您没有交,就需要按照涨价后的价格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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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法缴纳。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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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退回补交的2000元。河北区的取暖费用你应依法缴纳,一码还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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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提前交费了,在涨价之后就可以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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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区那边房子的供热费与此事无关,要依法缴纳
2、提前交费,在涨价之后就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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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