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07年10月26日注册结婚。于2009年1月21日喜得贵子,怀孕期间以及抚养小孩问题和他家里闹得很不愉快,严重影响夫妻之间感情,现我想离婚,请问孩子会判给谁?抚养费怎么算?探视权只是我先生 还是我先生全家 多长时间探视一次,房产如何给(婚前他家出全资买房 但房产证是今年4月才办)。能要精神损失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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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孩子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用,一般在男方工资的20%-30%。只是其父母有探视的权利。虽然是对方家庭出资但属于赠与,没有明确说明赠与给个人就属于共同财产,如决定离婚,建议尽快聘请律师起诉才能分割财产。专业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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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一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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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一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
2、抚养费按照对方月工资的20-30%确定;
3、鉴于该种情况离婚,没有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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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孩怕给你的机率非常大,抚养费按照对方月工资的20-30%确定,主张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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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