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因我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现公司找了一家担保公司担保,由于担保的担保银行同意借款。但是担保公司需要我们公司提供反担保,我公司提供了机器设备和公司副总的一套房产作为反担保,另担保公司还需要我公司财务人员我提供自然人反担保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法人并没有签)我不同意但是被迫签字了,(因为不想失去一份工作)。请问我如何补救。要公司财务总监提供承诺函可以吗,就说此次担保与我无关,发生了经济法律责任有他(财务总监)自己承担可以吗,到时候如果公司出现破产清算时,我就算承担了经济责任,也可以找财务总监来承担我的经济责任吗?万分焦急,盼尽快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