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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角引起的对方一位40多岁的女人把我的妈妈55岁打伤,现在在医院进行治疗,手的无名指被咬伤,目前手的筋伤到了,进行了手术后,2个星期拆线后,在进行检查骨头,目前已花医疗费4000元。 对方声称只给4000元的医药费其它一概不管。

民事相关
2009-06-29 14:10: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营养费等。具体要根据案件情况以及伤害程度、医嘱等确定。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是肯定要赔偿的项目。护理费和营养费要看是有必要而确定。
  • 具体伤害到何种程度,可以去做个鉴定.如果对方执意不肯赔偿,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营养费等。
  • 医疗费肯定是要支付的,护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对方依法亦应当予以支付。
    同时,对你母亲的伤可进行伤残鉴定,据此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 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如果能评上残的话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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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