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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签了合同不到3个月,现在企业不要我们了,我们签了合同,因为还不到3个月,领导说无效,还给我们理由要我们同意解除合同,而且没有任何补偿行吗!而且这里很多都是上了年龄的妇女。我们该怎么吧!

其它综合
2008-11-18 17:40: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在该用人单位只是工作了三个月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们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及结清你们的工资.如果以前有一直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赔偿标准另计.
  • 1,安静的走开
  •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法律就是法律不是领导说无效就无效的。如果你们不打算干了,公司还不给补偿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如果还打算干的话也可以申请仲裁,撤销公司的决定。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你们可以主张2个月的补偿金,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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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