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了,要求男方结婚,男方不愿意结婚要求把孩子拿掉,女方不愿意并以自杀要挟(有女方要自杀的报警记录),称自己死后其家人不会放过男方家人,另外女方母亲多次到男方单位,称一天不她女儿登记结婚一天不让其上班,严重影响男方的工作及生活,这样能算胁迫结婚吗?时间什么都符合!
麻烦谁能回答我下,很急,回答的详细点好吗?
请不要回答法规法条的,请根据我的实际情况分析,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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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不能因为两者之间有了性关系就必须要结婚,这个是不对的。
是否愿意结婚还是要当事人自己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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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不好认定是胁迫,毕竟还是你自己去领的结婚证,婚姻还是有效的,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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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胁迫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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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解决,对方属于侵权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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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