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个月前应聘了一这台资企业,当时跟老板谈好了之后老板就说马上可以签合同什么的,但是等我开始上班的时候,别的手续都办得差不多之后,问公司同事才知道,公司都是不签合同的。有些工作了一两年也没有签,还劝导我说别去跟老板讲这个,整个公司都是这个样子的。
再后来还是有些疑问,便跟上级交流了一下,得到的答案是有三个月试用期,但是过了三个月试用期之后也没签,第四个月做完我就被某种借口炒掉了,但公司只是象征性的赔了300块给我,而且非常突然,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能做点什么。感觉这对劳动者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期待律师朋友们的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