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一位56岁的老人(男)在某医院拨了一颗牙,拨出了牙神经,一直在吃药也没也好转,不吃药就犯。随后去找那家医院,医院的答复是“情况正常”,但老人自从拨牙以后,就在家卧床不能起来了,犯病时真痛苦。所以最后老人的儿子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法庭也受理了该案件,只是一直没有宣判结果,现在只能在家等。请问法院在受理这样的案件后,最晚多少天要给出结果?如果是您遇见了这样的事,您应该怎么做?谢谢您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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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个月,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建议:问问法官案件进展情况。催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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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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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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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