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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我在家,突然邻居的两个老太婆来到我家,但由于以前我们两家有纠纷.所以我没有让他们进家门.后来他们说叫我妈出来给他们签字,而我母亲不想签字.这时候有一个就说:如不签字,我就叫我儿子叫人来打你.当时她就打电话叫他儿子来了,而他儿子叫了十几个人来到我家,首先把我家大门踢坏了,然后十几个人进入我家把我推倒在地,拳打脚踢,而这时候打110也打不通.大约二十分中过去了,110也来了,而那些人也逃了.而那两个老太婆和我也被带到了派出所,到那里,老太婆却说我打了她.并且事发当天晚上我家的房子的玻璃门窗也被对方砸坏了.事隔几天,我母亲去找警察讨个说法:警察说他们会处理的.但这么多天了,一点回复都没有,而我的头,脚,肚子,手等等都不同层度的受了外伤和内伤.请问现在我应如何处理这事?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6-28 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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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