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伤偶多年,有个女儿我抚养,我现在我的男朋友是离过婚的,他的儿子归其前妻抚养。请问:我若和他一直同居下去不办理结婚证,到今后如果我们任何一个去世,我们同居之间的财产将被怎样分割?如果办理结婚证,又将怎样分割?谢谢!如果我们在同居前或结婚前我的男朋友立下字据或去公证说他今后和我一起生活所得的一切财产归我,他儿子不得继承,如果我们一方去世,这又将如何分割呢?字据的公证有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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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居,无约定的情况下,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在分手时平均分割.如因一方死亡原因,分割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作为遗产,另一方一般不享有继承权,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该遗产;办理结婚后,一方死亡的,遗产部分为法定继承的,死亡一方的法定继承人均具有继承权;如双方有约定,同居期间和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属的,一方死亡的,按约定划分遗产(还有就是要看先去世的一方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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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相当于遗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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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登记结婚,你们的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处理,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你让男朋友立那么的字据,由于侵犯了他儿子的法定权利,侵犯他儿子权利的部分无效,公证处不可能给你办理这样的公证。建议你们办理结婚登记,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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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签一个婚前财产协议之后再结婚的话,你的权益将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如需帮助或仍有什么不明之处,您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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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