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租赁期限08年5月10号到2010年5月10号,两年。
2 每月租金2200元,半年付并提前15天付。租期内租金根据周边的租金涨落而涨落。
3 水电物业治安等管理费由乙方支付《我为乙方》
4 租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 乙方利用承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3 超过约定付房租日7天后仍不付房租的
3 双方责任及义务
1 在租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现在的情况是,房东以自家人要用店铺为由,收房。请问以以上协议房东可以收吗,《他不愿赔偿我任何损失,我装修就花2万》
2 房东后来又说房租太少,一次涨五百,我们邻居左右三家现在房租都一样没有涨,但我们这排房共20家,有一家同样房子租金比我们贵1000另两家贵300,是前三个月租出去的《房东就是见那家的租金后,直接给我提出涨房租的.>我问的是租期内房东能涨房租吗,租期内房东能收回房子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