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是3个月前开的手机制造公司,我在里面是会计职务,我去上班的时候老板跟我说公司的营业执照还在申请当中,叫我只做流水帐,税务方面的不用管,公司所有金额的收入支出也都没有从我这里过,都是采购直接请款支付,而且我们成品的销售价格我也不清楚,所以我所有的帐上面都只有材料的数量和金额,而成品只有数量没有金额.但是前天工商局把公司查了把所有的帐本和一些材料都拿走了却没有贴封条,因为房东要收回房子他们昨天在清东西的时候把那些原始的进货单给收走了,我想请问一下,我在这件事情当中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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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查处的是非法经营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其他职员一般不会受到处罚,只处罚老板,如果非法经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要看其他职员在犯罪中起到了什么作用.起了主要作用的一般会追究责任.根据你的讲述,你不需要承担非法经营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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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就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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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承责。但若相关部门需要,你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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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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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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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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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