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09年的毕业生,08年的时候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是在09年因为和主管的一些矛盾辞职,向公司提出解约申请,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公司一直不肯正面回应,现在面临毕业,我的新公司也谈妥了,这家公司却发来了人事接收函,强迫学校把我的户档派遣过去,但又表示不再聘用我,是要把我的户档转到公司后才与我谈解约的事情。我知道如果把户档派遣到他们公司那边,我解约就更不容易了,公司这是很明显的在报复我,所以我坚持要解约。
我实在不能再在这家公司呆下去,我坚持解约,拒绝把档案转过去并且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我是否可以要求学校把户档派遣到我的新单位。和学校方面签订书面协议表示一切责任由我承担,然后等那个公司主动来找我解约,赔付公司的解约金,这样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