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无摩托车将一17岁男孩所骑得电瓶自行车,电瓶车有照及证件,因救人耽误了报警时间导致现场被现场群众破坏,摩托车主将摩托车藏匿,电瓶车在报警后被交警大队拖走,现经过治疗,摩托车主皮外轻伤,男孩左眼失明,当时现场虽有目击证人,但没有人看到相撞的过程,只有人看到撞后的现场,由于目击者和摩托车主有亲戚关系,目击者不肯作证,交警大队虽进行了调查,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就现在的状况,请问会怎样判决呢?会有结果吗?如果通过起诉的话,会胜诉吗?最重要的是摩托车主有亲戚在法院,会影响最后的判定结果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