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去世早,爷爷有退休金,一直帮助我们营生一个小商店。大爷在外地,我小的时候大爷说他不能怎么帮我们,和我妈签了一份分家单,上面有一些亲近的长辈的签名。但是我妈和我大爷没有签名。分家单内容是我妈负责爷爷的养老送终,大爷负责奶奶的养老送终。现在大爷说他的分家单没有了。想要否认这份分家单。另外奶奶把爷爷起诉了,理由是她得了脑萎缩,要1300的费用。还说是要这份钱的时候爷爷不给。但是奶奶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件事。
我很想知道,我们现在还受不受法律保护,那份分家单是不是一点效用都没有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希望您百忙之中指点一下。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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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你所述情况,你妈妈对你爷爷奶奶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而你大爷是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故你大爷不仅应赡养你奶奶,还应赡养你爷爷。当然你妈妈愿意赡养的,将来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你有权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你爷爷奶奶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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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你所述情况,你妈妈对你爷爷奶奶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而你大爷是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故你大爷不仅应赡养你奶奶,还应赡养你爷爷。当然你妈妈愿意赡养的,将来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你有权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你爷爷奶奶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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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你爷爷奶奶立下遗嘱,并进行公证,这样更能保障你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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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爷不认可的话,这份分家单无效,你妈妈赡养你爷爷的话。将来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爷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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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爸爸已经过失了,你母亲没有法定的义务要赡养你的爷爷奶奶。如果你母亲对你爷爷尽了赡养义务,将来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爷爷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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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