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物时,有价值2元的化妆品(我把它是放在了外衣口袋里了)未付款,过了安检门被保安拦住让进了办公室。并给我登记还写下了罪名是偷窃,说要么移交派出所,要么就双方协商,(我当时已经认了错,是我和朋友一直在玩耍而忘了)。我认为是小事就协商,然而结果我恼火的报了案。保安说对员工是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月工资就7、8百块钱,让我参考一下,我明白是要罚款。可当我自认罚十倍的钱时他居然不同意,问他该罚多少有不说,让我自己说,还说这不是罚款,而是自己认的错,我又和他谈了好久没结果,他说要到派出所去,可就是不打电话,还说要叫我的房东和居委会的人过来做证明。于是我打了110,他们有几个人从里面出来了,还喊了句人家报警了。警察过来后说是小事,道歉、付款、写份保证就行。警察走后我们就付款走了,可是心里很不平衡。我的失误而被人定了偷窃的罪,很是生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