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朋友去年(08年07月)年研究生毕业进入佛山市南海实验中学做老师,属于在编性质,试用期\\\\\\\\\\\\\\\\见习期一年。在校一年尽心尽职,前几天(2009-06-21),和我朋友一起进去的老师收到转正通知,但我朋友不在转正范围内,校方也未给出明确理由。 由于我们是外地人的缘故,对法律方面也不是很懂,希望*律师帮忙解答一些困惑:学校这种不让转正的行为合不合法?我们有没有什么途径得到公正的说法或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利益? 真诚希望*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帮忙解答或建议。谢谢!!

合同纠纷
2009-06-25 17:34: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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