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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体育教师当天第四节九年级(2)体育课,但教导主任又给他安排了七年级(2)班的代课,上课后,体育老师先到九年级(2)安排了他们在教室做作业,但有几位学生提出要道操场打篮球,老师同意了,强调了有关纪律方面后离开了教室,然后把七年级(2)班的学生带到操场进行教学,约25分钟后便安排学生自由活动,老师回到了办公室休息,过了一会,有位学生来报告有学生打球时脚被扭伤在隔壁,老师去看了伤势较严重,接着通知了他们的班主任到场处理,下课后,校长来到现场,但不积极的处理这件事,学生脚扭伤时老师不在现场,学生在教室休息了一下,觉得实在不行后才到药店,之后才找到了老师。这责任应该怎样分担,由谁负责学生的医药费?

其它综合
2009-06-26 07: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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