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一辆农用车正常行驶,在一个交叉路口冲出一个骑电动车的妇女,由于刹车不及时,造成妇女骨折。
但我很快将妇女送往医院救治。
现在妇女要告我。我应该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法院会怎么处罚!!!如果是处罚金,我和妻子共有的存款会不会在强制执行的范围之内?(请律师尽快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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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确定双方对事故所付的责任,对于赔偿问题,需要受伤者治疗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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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划分,你如果有责任应该进行承担。是可以执行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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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是处罚你,而是判决你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交通事故鉴定你承担全部责任,则你应赔偿对方的损失,保护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你按照判决履行了给付义务,是不会强制执行的。
如你不承担责任,则你就不需要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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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及时报警,根据事故认定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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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