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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54年元月生,77年参加工作,97年单位破产买断了8000元,2003年单位通知交养老保险一次性交清了18500元(单位开的收据),09年元月退休只拿最低生活费760元,而有职工没有一次交清的后来补交退休多拿200多元,请问单位代办是否合理,按最低标准办是如何计算的,单位通知时未告知交的具体标准说是统一办(当时都是单位办的个人不能买),如果当时不一次交清自己现在补交拿的就不一样吗,现在能退了重新补交吗,急急急!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6-27 09:08: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