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五口人房子是一处农村宅基地。父亲一人一个户口本,父亲是户主,非农业。母亲、儿子、儿媳、孙女四人一个户口本,母亲是户主,都是农业。房子是母亲和儿子盖的,房产证写的是父亲。后来发现父亲欠很多不明债务,不务正业。又骗家里的钱,在外边与别的女人鬼混。
遇到拆迁,家里可以买两套房子,因为家庭所有成员对父亲没有一点信任感,儿子出钱买拆迁安置房。两套房的房产证,儿子要求登记自己的名字,无论怎么商议,父亲就是不同意。
请问第一、儿子是不是可以起诉父亲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写进产权证。第二、或者父子签订协议,双方均不得对房产进行买卖、抵押,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第三、安置房的房产证如果写父亲的名字。产权是五口人共同所有,还是父亲,母亲,儿子,儿媳共同所有。还是父亲,母亲两人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