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与前夫于三年前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女儿的抚养权暂时归他,现我和前夫已说好了,他同意我要回抚养权。针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办理一下抚养权变更的法律手续吗?如果要,怎么办理?
2、我现在有房产和车,有可能再婚,请问如何才能做到这些财产的继承权以后只属于我女儿。婚前财产公证能起到这个作用吗?如果我去世了,财产会属于我女儿吗?
3、假如婚前财产公证能规避以上所说,我去世了财产也只能由我女儿继承。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女儿还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我的遗产会被前夫处理了吗?
4、假如我和女儿如果发生什么问题,财产如何不被再婚的老公或前夫所享有,而由我的父母或兄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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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和前夫签署一份变更抚养权的协议,明确女儿由你抚养即可。
2、你说的婚前财产公证只能解决财产权属问题,是你的个人财产还是约定为共有,而你再婚后,配偶是你的法定继承人,他是可以继承你的财产的。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建设立一份公证遗嘱,并且确定遗嘱执行人。
3、前夫是女儿的法定监护人,如果他要处分属于女儿(未成年人)的财产,法律要求必须为未成年人的利益而处分,否则,无效。
4、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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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婚前财产不需要公证,如果想把你的财产只给你的女儿可以采取遗嘱或者赠与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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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