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在07年7月时有一同事介绍一男子给我做男朋友见面后感觉挺好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后来因为相处很融洽一段时间就有了关系,但后来才发现其已婚,本人便要求分手他不同意说与妻子关系不好,让我给他时间他会离婚,在这期间我们一直有性关系,而且他经常到我那里去一起做饭吃一起干活玩什么的,可到去年10月我发现他居然跟他妻子住一起我要求分开,并要他支付20万元损失费,但他没这么多钱就给我打了欠条,但是现在为止我也只拿到了不到一万块,像这样的情况我能起诉他得婚吗?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可以,如果有他的孩子可以起诉他重婚?谢谢您!因为我上班不能接电话所以,请要联系我的话可以用QQ我每天8。30-5。00在线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