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酒喝多了,打了一妇人2耳光,事后自己主动去慰问,认错态度良好,并支付医药费6000元,先使用医药费2500元左右,派出所界定连轻伤都没到,先对方要求赔偿一万元,要求很过分,请问如果聘请律师如何处理此事?需要如何赔偿?派出所强制执行又会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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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若不构成轻伤,你的朋友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属于犯罪。
其次,你朋友给予受害人的赔偿款已经足够,对方的要求确实比较过分。
最后,派出所不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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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可以不用理会对方,对方这种要求是无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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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要求过分,可让对方起诉即可。派出所不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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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