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在浙江一厂里打工,下班后和同事去游泳意外死亡,现在这个企业老板 说和他无关,竟然一分钱不补偿.请问各位好心的律师,我该如何为死去的表弟争取到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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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表弟在下班后和同事去游泳意外死亡,那么企业老板是无需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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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补偿标准1万至1万四,已经回答很多次了,再不明白,建议去劳动局社保科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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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有责任,如果游泳地点没有尽安全责任可以游泳地点所有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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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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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游泳池的相关责任。 如果需要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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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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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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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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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