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问题,我想就有关问题可以得到您的意见,谢谢。我与弟弟(亲)在2009年前夕在西固一家酒吧喝酒,当时因为我喝的太多,就找事与楼上两位顾客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在酒吧是我先闹事动手的,然后弟弟也动手了,只是拳打脚踢,但对方并没有受伤,当我们出门以后,对方找来十多人将我弟弟从车上拉下,用酒瓶将我弟弟打成重伤,法医鉴定现在已经下来,是重伤,说已交至刑警队,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就这起案件,我们打官司可以打赢吗,可以得到赔款吗,还有对方会被判刑吗?谢谢您的阅读,等候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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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要负刑事责任,这是国家公诉案件,不必你去打官司。你现在要做的是要请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你弟弟因此而造成的各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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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判刑,应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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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会被判刑的,你弟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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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你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人身损害的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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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