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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机因疏忽驾驶致车祸,事后解决经法院。我方负全责。对方死者男,66岁,其妻子60岁,儿子三级智力残疾,儿媳三级肢体残疾,一女儿正常。我想问其中被抚养人都有谁?赔偿多少?有没有精神抚慰金?如有,应是多少?精神抚慰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否应由保险公司负担?法医鉴定费是否应该由保险公司方负担?本车上了交通事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

交通事故
2009-06-25 09:09: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如死者具备劳动能力,而其妻不具备劳动能力且由其扶养,则其妻为被抚养人,其子为被扶养人,儿媳不是被扶养人。
    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医鉴定费由三责险承担。
  •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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