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借了钱他给我打了欠条拖很长时间不还,我告上了他所在地法院,开了庭他不但说没借过我钱还说我用暴力性让他写下着份欠条,法官说这次开庭结束下次继续开,当时没说明确时间,说通过电话联系告诉下次开庭时间。法官还有当时把欠条原件也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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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依据欠条起诉,欠条是你主张欠款的证据,对方如果说是暴力性情况下写的,对方应当举证。否则不能认定为暴力情况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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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欠款,你应该是可以胜诉的,对方抗辩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是不能推翻欠条的。
开庭时,是需要提供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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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暴力性让他写下着份欠条,如对方举证不出,法院一般不会采信对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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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