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工作单位经常拖欠工资,并且劳动合同到期,因此从原公司离职,但至今已经3个月,原工作单位不给办理保险及公积金传出手续,请问应该如何处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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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原用人单位不给办理保险及公积金转出手续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对此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责任。如果原工作单位尚拖欠工资未付,在劳动仲裁中也可以提出有关申请。之后,也可以请求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支付未付工资的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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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欠工资、补缴保险、协助办理传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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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检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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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提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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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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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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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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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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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仍然无法解决,就通过仲裁途径。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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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