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住宿学生下午被高年级同学,拉去河边溺水而死,学校没有对此付责任。以各种理由推脱。
事后家长对和死者一走去的同学问死因:是因被同学托水,在死者自已爬却又被同学打下水。死者长得知,象当地政府反应,政府却不于理采。
-
首先应该报案,其次学校应该在安全保护范围内承担责任。其次高年级同学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把年龄问题补充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
可以向法院起诉
-
学校没有尽到安全教育措施,对在校学生监管不严,学生成群结队下河游泳竟然不知道,安全措施不力,当然负有责任。
-
年纪多大了?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解决
-
学校有管理及教育学生的职责,学生的安全问题源于学校管理不严,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我认为如果你说的有证据能证明的话,主要责任在于拉死者游泳及将其打下水的同学,他们如果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应承担主要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建议向公安机关报警,查清楚死者死亡的真正原因。之后才是分清是谁的责任的问题。。
-
学校是有责任的,可要求赔偿,我湘西这边。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