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人的女儿,现在老人要将一套 公产房 过户给我,户口上只有我和老人,老人还有三个儿子,过户是否需要他们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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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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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经过他们同意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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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其他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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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他们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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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他们同意,因为公产房的承租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只能有共同生活人可以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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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是承租人,过户不需要其他人的同意,这是老人的权利。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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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其他子女签字确认公证书,否则,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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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经过她们的同意。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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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