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9年结婚,2002向B买房(此房是B向A购买),有房产证(至今写A的名字),至今未过户。和B只签了购房合同,合同上写我爱人的名字,付清房款后B将房产证,还有B和A买房时的合同,一起交给我爱人保管。(房款系我母亲,岳父,和我出的,当时互相都没字据),2006年我对象瞒着我私自将原合同撕毁,我岳父和B重新写了合同,并且和B签字画押。之后B于2006去世。如果我离婚房产还有我一份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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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证据证明这房子你也出钱了,否则,这房子就没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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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有你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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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房产是商品房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上的民房,如为商品房,合同的主体是您岳父,目前和您无关,如有可能,您可以直接找到A,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要求他协助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为民房,情况复杂,根据您的叙述无法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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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合同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岳夫的名字就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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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