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该银行的贷款客户,我办理的是无抵押经营性贷款。之后我又介绍了我的朋友,到该银行办理此项贷款。现在由于我的几个朋友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归还,还有人的店铺也转让了。但我是介绍人,银行就说我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现在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已经相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近期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找到我,开始是让我第二天过去交出20万元,说就可以放我一马。后来又说,如果我有困难就让我交出10万元。第二天我没带钱去了,他又说得交30万元了。说我犯的是“贷款诈骗罪”!我本人既没有为他们做担保,又没有去银行签字。我就是个介绍人,当然我的朋友在事后也给我几百块钱跑腿钱,请我吃个饭什么的。现在这个人有的经营不善就关门了,银行就说我给银行提供的虚假材料,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就问我要钱说我是“贷款诈骗罪”!
我想咨询我应该怎么办?!
另外,他们传唤我了两次我都去了,还让我继续去,因为笔录还没有做完,我也没有在笔录上签字!
我还有他们问我要钱的录音!和说我犯“贷款诈骗罪”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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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只是行使侦察权。建议你向律师如实说明案件情况,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和行为,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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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构成犯罪,银行贷款无法收回的责任,在于银行自己的管理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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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拒绝骚扰。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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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贷款无法归还的责任,不应该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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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贷款人,又没有与他们合谋诈骗,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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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