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全额出资,把几户居民的平房撤除后,而修建起来的楼房,以一比2还给居民后,剩余的房子进行出售,剩余的这几十套房子,出资个人是否有权利卖此房?最主要的是,剩余楼房是否合法,能否交易吗?他是不是属于小产权房呢?如果是属于小产权房,卖方合同签定了3年内办下个人房产证。那就根本办不了房产证,就是欺骗行为,可以起诉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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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说的情况,多半属于违法建筑,不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可能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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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规划部门、房产部门查档。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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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区别:
小产权房用地非国有土地,而是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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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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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违章建筑,准建手续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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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