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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的时候我的脚受伤了 去医院看照的X光 医生说没事 拍片子的大夫也说没事。。病症本上写着 “未见异常” 是现在都4个多月了 我的脚还是疼,结果昨天翻出片子一看 中间的脚骨有个缝。我就有些担心 结果到别的医院一查 中间那个骨头骨折,但是当时他们医院没看出来。。 导致我现在早上起床脚不敢正面着地,而且下雨天、阴天的时候,脚也疼的厉害、请问这个是不是应该让他们赔偿。请知道的给予指点。。

医疗纠纷
2009-06-23 2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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