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3日,我到某市某人民医院作胃镜检查,我有轻微胃炎,胃镜检查后我胃痛日益加重,后来到医院复检,复检报告写明,胃壁刮伤,造成胃穿孔,这正是胃镜检查时医护人员疏忽造成的,我打算向医院提出医疗索赔,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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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当地医学会等医疗鉴定机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属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具体视案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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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做个医疗事故鉴定,来固定你受伤的事实,然后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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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第一先进行治疗,然后最好做个伤残鉴定。本案基本构成医疗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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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