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关于宅基地引发被对方殴打的。早先,我爸妈迫于对方的威胁,在村委会的劝说下,签下字条同意对方在我们门前空地多建房屋。后对方儿子从广东回来殴打了我爸,后叫派出所处理。事情未处理完,又引起斗殴,对方粗言挑衅拿大砍刀,先动手也是对方。导致双方都轻伤。现在对方指定的犯罪嫌疑人有三个,而他的头部只是有一个刀伤,事实是,对方故意指定的这三个人都不是打他的人,而打伤他的人他们又不指定,因为这三个人在农村肯定不能背犯罪这个罪名,而事实打伤他的那个是可以去认罪的。 我想咨询的是:在事实上打伤他的人未在对方指定的犯罪嫌疑名单,是否可以认罪,以撤销对其余三人的犯罪嫌疑?现在派出所也不信任他们提出的三个犯罪嫌疑人,所以,只是网上通缉一个。

刑事行政
2009-06-23 18:59: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