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住的,也是唯一的房产是去年父亲用工龄买的居住权房屋,后转成产权的,产权证上就只有父亲的名字。今天刚从父亲口中得知,他将家里的产权证给别人做抵押贷款,于是找到当事人当面对峙了一番。对方说是父亲本人因年龄等问题不能向银行贷款,故向父亲提出了过户的要求,父亲是背着母亲将产权证过户给了对方(5月20日正式过户)。我想咨询一下这一过户行为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么?母亲可以站出来推翻一切么?一旦推翻了父亲及被过户人会被追纠有哪些责任?对方还跟我们提出了一种叫全权委托的公证,说是三年以后将房产再过户回来。对此我也太明白,这种行为受法律保护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