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在某小区二楼有一套房屋,出租给别人。
上周四,一楼住户联系我们说二楼有水渗入一楼。我们立刻联系房客,可房客已回老家,出租房无人居住。我们无法打开出租房,由于当时渗水不是很严重,我们关掉了出租房的总水阀后,与一楼商定如果还有渗水第二天会来撬开房门查看。
第二天一早,一楼住户就联系我们说渗水相当严重,我们立刻请锁匠撬开出租房,屋里已是一片汪洋。后经过查实,系楼房公共污水管堵塞所致。
四楼、三楼的污水通过污水管流向我们二楼,而二楼污水管严重堵塞,导致我们出租房内全是污水,并同时渗入一楼。
发现问题后,我们立刻采取措施。请专业人员试图疏通污水管道,但实在无法疏通,随即我们重新进行了排管,问题暂时得以解决。
如今,一楼住户以污水渗入房内,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我们赔偿。
想请问律师:
1、公共污水管堵塞应该由谁负责?
2、污水管堵塞,我们二楼已经关闭水阀,污水由3、4楼渗下,我们二楼也是受害者,一楼的损失到底该有谁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