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姑的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时,旁边有一个施工单位正在修电缆线。他们施工时路边也没有摆放什么提示语,货车行驶过去的时候,电缆线正好掉在货车上,货车司机发现后,就下车查看,那些施工者叫我们的司机赔2000元,司机没有赔,就打电话叫我姑姑过来解决,在我姑姑没有到事故现场之前,那些施工者叫那个司机签下;电缆线已断字样,他们人多,司机怕他们打他,所以就签下了;。我姑姑到现场,发现电缆没断,就没有赔给他们2000元,后来他们把我们告上了法庭。 初审我们败诉了,过了半年。法院才发快递过来让我们赔给施工单位2万多元。我姑不服。觉得根本就不必赔那么多钱。我姑姑又告上了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上法庭之前施工单位曾多次打电话过来说要和解。我姑姑不同意。第二次上了法庭。第二次也是过了很久叛决才下来,大概过了4个月,要我在姑赔49000。如果不赔将要告上法庭。
我们对法律不是很理解,就是觉得这事好像赔偿也不要那么多。而且在电视上判决也好像是在法庭上立既公布啊,为什么我姑姑这个案件为什么那么久才判决下来?
如果要赔偿的话,大慨是多少啊?希望那位朋友对法律比较清楚的帮帮我好吗?先谢谢你们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