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买平房区某小区房子,有一个据说是开发商的朋友的朋友出面要搞合作建房,让我们在银行的存折内存入房款50%的现金,然后把存折复印件给他,并许诺说直到真正签合同才让我们有现金交易。请问这样会有什么风险?符合法律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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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作建房应该有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内容,而本案中各合作方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事项,只是单纯将存单复印件交出,很难确定对方用于何种用途,因此本律师认为存在一定风险,应当进行详细了解,并由专业律师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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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非常大,骗子的可能性会很高,仍不清晰可以面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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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