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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四月22日的下午被人打伤,没有住院但是我们知道派出所说我把他打了,还要拘留我,罚款500,我有医院的证明,药费票子,我想问问他们是不是有人,在一个从四月22日到现在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想请一个律师,怎么打这个官司,可以告派出所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6-23 00:21: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首先,派出所如果未对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你可以针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异议,根据法律规定,治安罚款\\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你可以向其上级单位提出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处罚决定;
    其次,针对你所遭到的伤害,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怠于履行职责,你可以按照上述程序告其行政不作为,要求公安机关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你的伤情达不到伤残评定标准,你可以依据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向致害方主张权利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赔.
  • 告派出所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您可以起诉对方,并要求合理赔偿,有需要可以面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