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方位:A
A于2008年2月18日在上海仁爱医院做了双侧微创腋嗅手术,价格为3500元人民币,该手术,正常情况下在术后半个月痊愈。但A在术后约两个月后出现伤口内分泌物和血并感觉疼痛。后来,打电话给上海仁爱医院的医生,医生说换两次药就好了。但一换就换了八个月。其间患者A遭受了很多身体的痛苦也精神上的压力并给生活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比如病人整个夏天,因为伤口不能碰水所以上半身不能洗澡。而且医院很远,换一次药要花上半天......经过八个月的换药仍没有好转,医院又做了第二次手术。
第一次术后,发现伤口比微创的伤口大的多,第二次手术后,腋下的伤口更是明显杂乱无章。患者A今后将可能无法穿无袖衫及晚装等。
与院方协调后,希望他们能够赔偿手术费,误工费,往返车费,精神损失费,仁爱院方不认为此结果是他们的责任。院方只愿意出一千多元作为表示一下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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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病历、申请医疗鉴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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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你们应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才是权威的证据,也是赔偿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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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如果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你也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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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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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