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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我家在镇政府门口开酒店,政府人老在那里吃喝,完了签单,总共有10万多了,后来政府换届换了领导。每次去要他们都承认那钱,并且有单据。可是就说没钱。请问这样的我可以去起诉么?起诉后要回欠款的机会大么?另我有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透支了有5300。最近由于生病没有按时还款,有3个月了。后来打电话我要本月20号前必须全部还上,不然就作为信用卡诈骗起诉。我也跟他们协商了说暂时没有能力,要到12月底才可以。银行不干要必须20号全还,然后说起诉后会没收我的房子。罚款2万到20万。并且还会坐牢。请问是这样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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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8 1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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