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5月,本地供电局工作人员小张(即是本人)到某企业收取电费时,跟该企业董事长胡某发生了纠纷,胡某怀恨在心,指派企业职员郭某夜间将企业附近的高压变压器弄坏,结果刚好被巡查人员抓获,郭某坦白其所作所为由郭某指派,于是供电局给胡某作出了处罚8000的行政处罚,胡某不服,认为变压器不是他破坏的,不该受到处罚,请问律师们,指派他人破坏公共设施的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对象?

刑事行政
2009-06-23 09:59: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