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乡有个刑事案件。一人被杀。但是警察找去抓人的时候。抓了一个骑车摔跤的人。他摔的身上全时血。警察就认定他是凶手。警察暴力残打。把这个人打的多处受伤。有可能至残。最后打的实在是不行了。他还不承认。最后警察没办法。提取证据确定并非此人。请问律师农民不懂法律。被打完了也就算了。但是我们都是一个地方的。我想问下。中国的法律是保护弱者。还是保护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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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涉嫌刑讯逼供,建议走法律程序(举报、控告、请求赔偿),哭泣、埋怨或闹事是没有多大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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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的不很具体,应尽快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估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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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只要你有相关证据,及时职位再高也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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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承担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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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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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