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我想在某学校附近开一系列餐饮娱乐服务一体的连锁店,店名准备取名叫“优游”(我女友的网名),但是据我所知这个名字是国内某知名游戏网站的名字,同时也是某作者的名字,我会不会侵权。。。应该怎样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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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因此一般来讲,如果是在不同的登记主管机关,不同的行业,不会发生因名称相同的侵权问题.但对于一些驰名字号的保护可能会扩大到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在实践中,在进行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时,在工商局就应该有这个核查程序.以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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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核名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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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