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3月29号与深圳**公司签订合同,做外贸业务员,试用期3个月,工资2500.转正后底薪3500,餐补550.现在试用期快完了,公司单方面提成解除合同,表面理由是业绩不好(实际我完成了一万多的业绩,和我一起来的一笔单都没做),但实际理由是:你做的事情和其他员工没有任何优势,但工资比他们高很多,这样他们会有意见。(这是他在QQ上的原话)。 他还提出给我选择说如果答应底薪降低到2500就继续做下去,我没有答应。 现在工作交接完毕,但公司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我申请赔偿金的理由是:1.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2.公司无法举证我的过错而但方面解约。 先前我准备申请仲裁,请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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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关系证明如合同等,劳动仲裁申请书及企业基本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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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劳动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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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仲裁申请以及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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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证明,公司辞退你的证明,劳动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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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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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合同,你要求补偿很难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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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