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出国中介公司签订的出国中介合同(2007),今年初被告知由于加拿大移民政策的变动,被1.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怎样情况下扣除20%,但一般指因个人原因而拒签,要扣除20%,2.合同上明确在拒签45天内返还中介费,现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期限,拒签,最初同意返回80%的中介费,现在又推脱需要返还的中介费太多,而迟迟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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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中介合同是合同法上所讲的居间合同。如果未能促成居间目的的,无论是政策变化还是什么原因,中介无权要求中介费,但你可能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劳务成本。所以你可以要求全额返还中介费,但有可能负担一些劳务费,不会有20%这么多。中介没有几个能顺当的退你钱的,建议你诉讼解决。如果查到中介没有资质,还可以全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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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应当全额返还该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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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肯定是国内公司,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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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出国的中介是否有资质?合同是否有效?2、一般中介不成功,不能收取中介费,只能收取实际支出的成本。3、如果中介一味推脱,法人在加拿大,可以在办事机构所在地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如果证据确凿,赢面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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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起诉中介公司或在华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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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中介公司应当是在国内注册的吧,可以起诉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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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