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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带着我姐开摩托车上了高架,结果在引桥上被醉酒驾车的高速驶来的小轿车撞出103米,导致我姐当场死亡,姐夫全身擦伤,送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交警队酒精测试结果是对方酒精浓度为1.53。 事情发生后,对方除了交了两万块钱至医院和五万块钱到交警大队,没有任何对死伤者家属进行联系。直到第三天,我们在交警队出面之后,交涉了一下午,到晚上才看到肇事者出现在医院。肇事者为公司副总,车辆为公司所有。 到今天为止,事情已经过去了十二天,我姐也已经于昨日火化,而肇事方到现在还没有诚意与我们商谈事情如何处理。他们公司派出的律师反而要求我们做出“饮了几大杯白酒,经家人劝告无效驶上高架”的打印文稿的签字(打印稿为对方律师自行打印)后才进行私了协议的草签。 我们拒绝在此打印稿上签字后,对方律师声称,只有我们去交警队承认了自己喝酒,才可能私下解决。而事实是我姐夫根本没有也不会喝酒(胆结石)。 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

交通事故
2009-06-22 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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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